資深歌手齊秦多年前贏回「大約在冬季」、「冬雨」等四十三首知名歌曲的著作權,他提告向老東家環球音樂請求一千萬元授權金,雙方對簿公堂兩年。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環球音樂應給付齊秦八十七萬餘元,可上訴。
齊秦主張,經智慧財產法院、最高法院判決,已確定他是四十三首歌曲著作人。
齊秦主張先前和環球音樂簽約約定將四十三首歌曲專屬授權給對方,但公司事後未依約給付授權金,因此提告請求環球音樂給付一千萬元。
環球音樂抗辯,齊秦當初和綜一公司簽約,授權使用歌曲著作權。事後綜一併入寶麗金,寶麗金再更名為環球音樂,公司有權使用歌曲,認為卅年前老歌已不值千萬元,並指齊秦提告已罹於時效(時效逾期)。
法院審理期間,曾函詢弘音、海蝶、揚昇、瑞影、滾石等公司和音樂著作權協會(MUST),確認環球音樂有授權其他公司使用齊秦歌曲,並收取價金。
法官依據雙方合約內容約定的授權金比例計算,剔除二○○三年五月卅日前罹於時效的授權金請求權,判環球音樂應給付齊秦八十七萬七千三百卅四元。
引起雙方爭議的四十三首歌,包括「大約在冬季」、「狼」、「冬雨」、「九個太陽」、「啞口」等耳熟能詳的歌曲,齊秦先前二度提出訴訟確認四十三首歌的著作權,獲廿二萬餘元賠償勝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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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h 14, 2020 at 02:43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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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43歌曲授權金 齊秦獲賠87萬元 - udn 聯合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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